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物業公司章程

        時間:2025-01-23 15:39:47 晶敏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物業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章程的地方越來越多,章程是書面寫定的關于組織規程和辦事規則的規范性文書。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章程而煩惱吧,下面的精彩內容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8篇),歡迎大家分享。

        物業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8篇)

          物業公司章程 1

          公司名稱/姓名:

          住址:

          性別:

          年齡:

         。ㄆ渌匣锶税瓷狭许樞蛱顚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企業名稱、地址及性質

          企業名稱:

          企業地址:

          企業性質:

          第二章 經營范圍及宗旨

          第四條 合伙宗旨:

          第五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六條 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伙人性質

         。、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______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章 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十條 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對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形成的債務,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合伙人進行追償。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章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十二條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退伙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退伙需提前____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4、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6、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合伙協議規定分擔虧損。

          第十四條 出資的轉讓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章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其權限是:

          1、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查閱有限合伙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七章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事項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合伙期限屆滿。

         。、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規定被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條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病⑶逅愫笕缬杏,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伙企業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章 糾紛解決

          第十九條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合伙協議執行,或者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進行修訂、補充。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合伙人簽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公司章程 2

          一、監事會的組成

          (一)本公司創業初期規模較小,可以設一名執行監事、一名外部監事,不設監事會。

          (二)執行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二、監事的任職條件

          (一)監事的任職條件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各項關于經營性質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具有較為完善的受教育經歷,有較為豐富的企業經營管理及財務、法務等方面的經驗及學習經歷并能接受后續教育。

          (三)不得對企業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隱匿不報;不得有與企業串通編造虛假檢查報告的行為。

          三、執行監事的職權和義務

          (一)執行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1.監督檢查公司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以及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對董事會重大決策、企業經營活動中數額較大的投融資和資產處置行為等進行重點監控,并向股東會提出建議;

          2.監督檢查公司財務,通過查閱財務會計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驗證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3.監督檢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4.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成員應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執行監事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企業章程,忠實履行監督職責,嚴格執行監事會決議,對檢查報告內容保密,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2.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財經紀律的規定,正確行使監督權力,客觀公正地評價和反映企業的經營、財務狀況和領導人員的工作業績;

          3.向股東會提交相關工作報告,包括監事會換屆、延時換屆申請報告;更換、增補監事申請報告;監事會決議和紀要;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專項檢查報告、日常檢查報告等;

          4.制定監事年度工作計劃和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各類監督信息資料,建立必要的企業信息資料庫,確保監督檢查的規范性。

          (三)外部監事除與內部監事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外,還須承擔和遵守以下工作職責與履職紀律:

          1.在年度和任期結束后,須向股東會提交書面履職報告(一般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履職報告);

          2.在公司召開董事會前,應將會議具體議程和會議審議的重大事項向所派出部門報告,并根據派出部門的意見,在董事會會議上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3.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饋贈;不得在企業中為自己、親友或者其他人謀取私利;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報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企業報銷應有個人承擔的任何費用;

          4.完成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務。

          (四)企業在監事會履職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撤銷職務;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1.拒絕、阻礙執行監依法履行職責的;

          2.拒絕、無故拖延向執行監事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告重大經營管理活動情況和提供相關資料的;

          3.隱匿、篡改、偽報重要情況和有關資料的;

          4.有阻礙執行監事監督檢查的其他行為的。

          四、監督檢查工作

          (一)監督檢查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過程監督原則。以財務監督為核心,對企業決策過程、決策執行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

          2.時效性原則。要隨時了解、掌握和跟蹤企業重要

          3.及時報告原則。執行監事每次對企業有關方面的檢查結束后,應當及時作出檢查報告,發現危害及可能危害公司資產安全的問題,及時提出監督意見、建議。

          4.不參與不干預原則。執行監事不參與企業經營決策、不干預企業經營活動,對企業經營決策和經營活動不直接發表肯定或否定的意見。

          (二)監督檢查工作的形式:

          執行監事一般每年對企業定期檢查一至二次,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對企業進行專項檢查。

          1.日常監督檢查:對企業日常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年度監督檢查:對企業的年度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日常監督的基礎上,每年對企業必須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并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相銜接。已由執行監事安排檢查的企業年度財務決算,不再重復審計);

          3.專項監督檢查:對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對企業有可能或已經導致公司資產嚴重損失的行為,發現企業經營情況異常的,則須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三)監督檢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聽取企業負責人對有關財務、資產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的匯報,召開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會議;

          2.查閱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資料以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

          3.核查企業的財務、資產狀況,向職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必要時可要求企業負責人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4.向財政、工商、稅務、審計、海關等有關部門和銀行調查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

          物業公司章程 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為法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 公司名稱:天津市新鎖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七條 公司地址:寧河縣蘆臺鎮商業道南段西側幸福商業廣場A區-404集中辦公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普通貨運。

          第九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條 公司注冊資本(即實收資本)為人民幣20萬元人民幣,由股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應當在繳納出資后,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十一條 公司可以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五章 公司法定代表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東委派產生,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六章 股東

          第十三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的稅后利潤中分取紅利;

          (二)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三)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有關決議或者決定、財務會計報告;

          (四)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五)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股東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足額繳納出資;

          (三)保證公司資本的獨立、真實、充足;

          (四)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委派或者更換執行董事、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做出決議;

          (九)對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依職權做出上述決議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六條 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股權。股東依法轉讓其部分股權的,應當變更公司形式。

          第七章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

          第十七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委派或更換。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經股東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的決議或決定;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的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設經理,由股東聘任。經理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或者執行董事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或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 公司設監事一名。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或選舉可以連任。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議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

          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三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決定,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由股東提取紅利。

          第九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據《公司法》第183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二)、(四)、(五)項的規定而解散的,應當依法組建清算組并進行清算;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二十六條 清算組由股東及其聘請的人員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行使職權和承擔義務。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所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八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九條 公司營業期限:長期,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因公司登記事項變更而修改公司章程的,應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一式三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物業公司章程 4

          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方共同出資設立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北京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種植、養殖;農副產品開發研究;房地產信息咨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方式資額

          股東-1貨幣人民幣10萬元

          股東-2貨幣人民幣10萬元

          股東-3貨幣人民幣10萬元

          股東-4貨幣人民幣10萬元

          股東-5貨幣人民幣10萬元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七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第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利。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書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權履行執行董事的`職權。

          第十七條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九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12)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會報告;

          第二十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一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對股東會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事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四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50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七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二十八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第三十一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二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一式七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公司章程 5

          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

          一、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并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以預先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第四條、公司住所:______市(縣鎮)______路______(街)號。

          三、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的經營范圍:(含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萬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必須經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股東一致通過,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幅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不應影響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東名稱

          第八條、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認繳出資證明的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是法人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東權利。

          第九條、公司在冊股東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東。

          股東名錄:

          法人股東:

          1、法人名稱: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認繳出資額: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貨幣或實物或其它)。

          認繳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法人名稱: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認繳出資額: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貨幣或實物或其它)。

          認繳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十條、公司置備股東名冊,并記載下列事項:

          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股東的出資額。

          3、出資證明書編號。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紅利。

          3、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表。

          4、公司新增資本時,可優先認繳出資。

          5、按規定轉讓出資。

          6、其它股東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足認購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出資額只能按規定轉讓,不得退資。

          5、有責任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參與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6、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7、在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七、股東(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三條、出資人以貨幣認繳出資額。(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認繳出資額,應提交相應證件,經其它股東同意,評估折算成人民幣并于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在出資證明中注明。)

          第十四條、出資人按規定的期限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繳足認資額,逾期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全體出資人繳納出資額后,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公司對出資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人即成為公司股東。

          八、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六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七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八條、經股東會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九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九、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股東會

          第二十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公司全體在冊股東組成。股東會成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公司股東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或監事會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減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授權董事會對設立分公司作出決議。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條、股東會分為股東年會和臨時股東會兩種形式。年會每年召開一次,在會計年度結束后2個月內召開。臨時會由董事會提議召開,有下述情況時應召開臨時會: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1/3以上的董事、監事提議召開時,臨時股東會不得決議通知未載明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首次股東會由出資額最高的股東召集、主持),董事會于會前15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股東。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會議地點、會議日期等事項。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公司章程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個人獨資企業的行為,保護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制定本章程,以此為本企業的經營準則。

          第二條企業名稱:

          第三條企業地址: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

          第五條企業經營范圍:

          第六條本企業為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第七條本企業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一切活動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二章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第八條本企業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申報的出資為_________萬元,其中現金:___________萬元。

          第三章財務、會計和勞動工資制度

          第九條本企業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財務、會計制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第十條本企業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自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一條本企業招用職工的,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職工的勞動安全,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四章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條本企業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本企業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三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ㄒ唬┩顿Y人決定解散;

         。ǘ┩顿Y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ㄈ┍灰婪ǖ蹁N營業執照;

         。ㄋ模┓伞⑿姓ㄒ幰幎ǖ钠渌樾。

          第十四條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

          第十五條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_________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第十六條企業解散的,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ㄒ唬┧仿毠すべY和社會保險費用;

         。ǘ┧范惪睿

          (三)其他債務。

          第十七條清算期間,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目的無關的經營活動。在按前條規定清償債務前,投資人不得轉移、隱匿財產。

          第十八條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第十九條企業清算結束后,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并于_________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之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正本_______份,報送登記機關_______份,本企業存檔_______份。

          物業公司章程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公司法》及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

          第三條公司名稱:xx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第四條公司住所:xxxx

          第五條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章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xx萬元

          第七條公司的經營范圍:建筑工程作業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銷售。

          第三章股東

          第八條股東的名稱

          1.xx

          住所:xxx

          2.xx

          住所:xxx

          第九條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1.xx出資額為xx萬人民幣,占總資本xx%,xx出資額為xx萬人民幣,占總資本xx%。

          2.公司登記注冊后,應當向股東簽發由公司蓋章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股東的權利

          1.參加或委派代表參加股東簽發由公事蓋章的出資證明書;

          2.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資本及其它股東轉讓的出資;

          5.選舉或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監事;

          6.監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意見;

          7.公司依法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資產;

          8.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條股東的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賬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4.不按照前款規定辦理的,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5.公司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其出資;

          6.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1.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出資;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公司股東之一不得購買其他股東全部出資,而形成單一股東(獨資公司);

          4.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及時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股東會

          第十三條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第十四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額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方針或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工作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公司發行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1.股東會會議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原則上定當每處元月份召開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2.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權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主持;

          4.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時,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5.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6.除法律、法規、章程有時確規定外,股東會作出的決議,必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五章董事會

          第十七條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執行董事xx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八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章公司財務、會計和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公司會計年度為公歷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一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第二十六條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15日內,應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年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二十八條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上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二十九條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第三十條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第三十二條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三十三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對公司的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三十四條公司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擇優錄用,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公司辭退職工或者職工自行辭職,都必須嚴格按照勞動用工合同條款執行。

          第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三十六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

          1.營業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5.因不可抗力發生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6.依法宣告破產。

          第三十七條公司依前條1、2、3、5項而終止的應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公司依前4、6項被撤消、被宣告破產的,應當由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組織有關機關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八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3.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理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九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20日止。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的決議及公司規章制度均視同本章程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及公司規章制度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或者與登記機關核準后的登記事項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及登記機關核準的登記事項為準。

          物業公司章程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法》,投資方有限公司(或個人)決定在_________投資設立外資獨資有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二條本公司的名稱為: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條投資方名稱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四條本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條例、規定并遵守。

          第二章經營范圍與規模

          第五條本公司的經營范圍_________。(法律、法規和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專項審批和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限制經營的項目,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法律、法規未規定專項審批且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未限制經營的,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六條本公司的生產規模:_________。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七條本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__人民幣。

          第八條本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人民幣。

          第九條公司出資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條公司在經營期間,不得減少注冊資本。

          第十一條投資方繳資計劃:第一期_________元,公司成立后3個月內繳齊,全部注冊資本在_________年內繳齊。繳足出資后,經會計師事物所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二條投資方增資,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參資,或以公司自身積累部分用于再投資等形式來擴大注冊資本時,須經董事會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公司若要轉讓資本,不論全部或部分,須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四條經投資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本公司可與國外其它經濟組織建立合資、合作公司以及在國內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五條本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一名,由____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指定。

          第十七條董事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需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注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第十九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它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資會議。

          第二十三條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_________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它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前條所述之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并應當注明在本通知發出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五條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

          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章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若干經營管理部門,由董事核定。

          第二十七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

          第二十八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向董事會全面負責,執行董事會議決,主持領導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

          總經理的.具體職責如下:

          1.按照公司的章程,執行董事會會議通過的各項決議、規定和一系列制度,組織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組織編制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各項經營目標和利潤目標,送交董事會審議,并經董事會批準后負責執行和實施。

          3.主持制定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章制度,財務制度、勞動工資制度、職工考勤、獎罰制度等草案提交董事會審議,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4.提出公司資金籌措,年度預算、決算草案、基建規劃等交董事會審議批準。監督控制公司的財務收支狀況。

          5.按董事會通過的經營目標和年度經營計劃,組織編制年、季、月生產開發和經營進度表組織實施,負責完成量事會提出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6.提出適合公司管理的結構設想,送交董事會審議批準,訂立下設部門的職責條例,聘用部門經理,報董事會備案,并按董事會通過的有關規定,決定該類人員的工資等待遇、福利獎懲和提升。

          7.負責向董事會提出年度工作報告及其它報告,接受董事們質詢。

          8.按各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統計報表。

          9.負責做好其它應做的經營管理工作,全權處理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有關正常業務,以公司的名義簽發各種文件處理董事會委托的其它事宜。

          10.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總經理的職責。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_________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討論獲準后,交接工作完結方可離任。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或有損本公司利益活動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并追究其經濟責任。經董事會考核認定不稱職者董事會亦可對其予以撤換。

          第六章財務會計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遵照獨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和_________市府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度。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一切憑證、賬簿、報表均需專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隨意涂改、銷毀。

          第三十四條公司采用分幣種真實記賬,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外幣同人民幣換算以實際發生之日國家外匯局公布的匯價計算,合營公司采用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三十五條公司財務會計記賬法應記載如下內容

          1.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2.公司所有的物質出售,購入及庫存情況。

          3.公司資產及情況。

          4.公司注冊資本的交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5.公司在與其它經濟組織合資或合作的公司中出資、收益、負債情況。

          第三十六條公司年度會計報表應經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后提交董事會、投資方、_________市有關部門各一份。

          第三十七條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有權隨時查閱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投資方有權聘請審計師查閱公司賬簿,查閱時合營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三十八條公司應按中國有關規定,制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開辦費的攤銷年限。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在_________市經中國政府批準的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幣賬戶。

          第四十條公司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列》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章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公司所提取的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應在公司依法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提取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依法交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剩余的利潤的分配方案,由董事會確定。但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另行規定者除外。

          第四十三條公司上一年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后進行分配。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稅后利潤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轉為擴大注冊資本或儲備基金轉為擴大注冊資本或參資其它經濟組織需經董事會,討論得一致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八章職工

          第四十五條公司職工的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和勞動紀律等事宜,在遵守_________市有關部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辦理。

          第四十六條本公司招聘職工,按_________市的規定辦理,職工進入公司要有試用期進行考查,試用期間要訂立試用合同,試用期滿轉為正式雇傭,應訂立勞動合同,合同上應包括工資待遇、應遵守的事項和雇傭雙方簽名等內容。

          第四十七條公司有權對違反本公司制度、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中規定事宜的職工給警告、記過和降薪等處分,對情節嚴重者,可給予辭退、開除、對開除的職工應報_________市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十八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四十九條公司待遇,原則上參照_________市現工資制度和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方案由董事會審議確定。

          第九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一條公司的投資方若同意延長經營年限,經董事會決議,公司可在經營期滿的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十二條公司一致認為終止經營符合最大效益時,可提前終止經營。公司提前終止經營由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定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五十三條公司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規定,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和債進行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清算,清算期間如有必要,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

          第五十五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的酬勞應從公司的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五十六條清算原則。

          1.對公司的資產應根據賬面折舊程度,參考當時的價格重新估價。

          2.對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歸屬投資方或按經董事會討論后一致通過的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第五十七條清算結束后,公司應按原審批機關提出報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手續,繳交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十章規章制度

          第五十八條公司應通過董事會審議批準的規章制度。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門的職權和工作規程;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補充,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六十條本章程用中文書寫,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須經投資方法定代表同意和簽字后,并報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正式生效。

          物業公司章程 9

          1.目的

          公司應確保采購的物品和接受的服務符合合同、標準和規范要求,保證公司服務質量。

          2.范圍

          適用于直接影響服務質量的采購的物品和接受的服務,如設備的零配件、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物品等。

          3.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公司大宗和批量物品的采購及物品供應商的選擇和評定。

          3.2部門和管理處采購主管負責200元以下零星物品的.采購及經工程部授權可以自行采購的物品購買。

          3.3部門和管理處采購主管負責采購計劃的制定和采購物品驗證記錄單的填寫。

          3.4公司主管領導和管理處主任負責采購計劃的審批。

          4.程序

          4.1合格供方的選擇

          4.1.1合格供方根據以下三條進行選擇:

          1)品牌優良、價格合理;

          2)具有營業執照或相應政府批文的企業;

          3)提供的物品/服務質量良好和信譽較好的商家或廠家。

          4.1.2工程部和管理處應建立《合格供方名單》,作為公司供方的選擇,主管領導負責審批《合格供方名單》,執行部門應隨時根據實際供貨關系來評定供方,合格供方的增刪應由審批人審批。合格供方可分為物品類供方和服務供方。

          4.2采購計劃控制

          4.2.1采購按實際情況可分為計劃采購、臨時采購和緊急采購。

          4.2.2管理處、部門采購主管負責在每月5日前編制該月采購計劃并報主任或公司主管領導審批,采購計劃應說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需要日期、單價、質量要求(必要時)等。

          4.2.3對臨時采購的物品,采購主管應在當天填寫或補填《采購計劃審批表》,并報審批人審批,采購日期按實際發生日期填寫,要求用明顯標識注明。

          4.2.4對緊急采購的物品,采購物品應在實際采購發生的2日內補填《采購計劃審批表》,并報審批人審批,采購人按實際發生日期補填相關記錄,要求用標識(J)標明。

          4.2.5采購文件包括(每次根據采購情況的需要,選擇以下一種或幾種):

          1)采購合同

          2)采購計劃審批表

          3)采購管理規程

          4)合格供方名單

          4.2.6在上述采購文件中,由申請單位表述出擬采購物品的有關信息,包括:

          1)對供方物品/服務的質量要求、安全要求、驗收規范,采購物品的參數、規格、數量等。

          2)對供方的加工、服務過程,供貨的交付程序的要求。

          3)對供方設備及人員資格的要求。

          4)對供方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優先選擇通過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供方)。

          4.2.7大宗物品采購應在工程部確定的采購網絡中采購。

          4.2.8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單件物品需要申請人填寫《固定資產配置審批表》,并報公司逐級審批。

          4.3采購物品驗證

          4.3.1采購物品須經過物品使用人或相關資質人員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入庫,驗證人員和采購主管分別在《采購物品驗證記錄》上按規定記錄和確認。

          4.3.2對于臨時和緊急采購物品,采購主管和驗證人員必須做到先驗證后使用,加強現場驗證,以保證購進物品是需要的合格品。事后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采購發生日期2日之內)相關記錄,填寫的采購日期為實際發生日期,并按上面要求的標識標明。

          4.3.3對驗證不合格的物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采取相應的措施。

          4.3.4合同規定時間,顧客可以對采購物品進行驗證。

          4.3.5驗證方式包括目測、試用、檢驗、測量、工藝驗證等。

          4.3.6在供方的現場實施驗證

          1)若合同規定需在供方現場驗證采購物品時,由工程部組織相關單位在供方處對所購物料現場實施驗證。

          2)采購人員應事先與供方做好驗證安排及驗證方式,以便驗收活動順利實施。

          4.3.7物品使用人在供方的現場實施驗證

          1)若使用人要求在供方現場驗證物品時,由采購人員和使用人在供方現場共同實施驗證。

          2)采購人員應事先與供方和使用人聯系安排妥當,以便驗收活動順利實施。

          物業公司章程 10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牧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企業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協調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并按有關規定到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有關手續。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并將注意事項和根本上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千百萬他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造成他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并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八、業主如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應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他業主使用人建立全法租賃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并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染、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4)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5)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司設施;

         。6)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7)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8)踐踏、占用綠化用地;

          損壞、涂劃園林建筑小品;

         。9)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10)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1)隨意停放車輛;

         。12)聚眾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3)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4)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二、人為造成公用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十四、業主使用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應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好,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制度篇10

          一、根據會計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手續傳遞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經理提交綜合服務費、水、電等各項收費情況及各小區水、電損耗情況報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報上月經營情況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四、財務現金借用(含各小區收費員)必須由經理簽字批準,不得私自借用,違反者由當事人以工資墊付且追究責任。

          五、出納會計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五百元,作為零星開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對各類獎罰,由物業公司報企管部后下發通報,月底由出納員編制工資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七、對各類費用報銷,由出納督促,事后七日內必須報銷,原則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區發生的.任何收付款項必須統一入賬,不得出現帳外資金收支。

          水、電工管理制度

          一、由專人負責對水、電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二、建立水、電等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要齊全。

          三、操作人員即水、電管理員要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確保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四、水、電管理員要定期查抄水、電表,編制每月水、電的收費、損耗情況。

          五、嚴格控制小區內水、電、暖的損耗情況,隨時查處偷水、電等現象,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六、如業主發生水、電、暖損壞時,水電工應在短時間內給予修復,最遲不能超過24小時。

          七、水、電、暖管理員設備房應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八、保證路燈、樓道燈完整無損。出現損壞及時修復,最遲不能超過兩天。

          九、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十、如違反以上九條,根據情況給予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額的50%負擔。

          物業公司章程 11

          為加強物業管理處與廣大住戶(業主)的聯系,使管理處各項工作置身于住戶(業主)監督之中,從而集思廣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對住戶回訪制度。

          一、 回訪要求

          1、 物業管理處正、副主任把對住戶(業主)的回訪列入職責范圍,并落實到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評比中。

          2、 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采納合理化建議,作好回訪記錄。

          3、 回訪中,對住戶(業主)的詢問、意見,如不能當即答復,應告知預約時間回復。

          4、 回訪后對反饋的意見、要求、建議、投訴,及時逐條整理綜合、研究、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向公司請示解決。對住戶(業主)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卦L處理率達100%,投訴率力爭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訪時間及形式

          1、 牧業管理處辦公室主任每年登門回訪1~2次。

          2、 物管員按區域范圍分工,每月回訪1次。

          3、 每季度召開一次樓長會,征求意見。

          4、 利用節日慶;顒、社區文化活動、公關活動等形式廣泛聽取住戶反映。

          5、 有針對性地對住戶(業主)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6、 物業管理處設投訴信箱,投訴電話,由專人接收,交辦公室主任及時處理。

          7、 隨時熱情接待來訪,作好登記。

          物業公司章程 12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工作服要干凈;

          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嚴禁無故曠工;

          上、下班必須簽到;

          不許代別人簽到;

          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廠內設備和備件

          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注意整理整頓;

          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物業公司章程 13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凈;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廠內設備和備件

          6.1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

          物業公司章程 14

          一、年度業績目標的制定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及管理處經理、管理層員工的年度業績目標依據上海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業績目標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級共同制定《個人/部門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2、各部門、管理處根據上海公司下達的業績指標,結合部門、管理處工作目標和職責,由部門、管理處經理與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門、管理處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二、月度計劃考核及品質考核

          1、公司業績考核以月度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為基礎。

          2、管理處經理業績考核包括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其他管理層人員業績考核實行計劃考核(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上海地產公司下派財務經理)。

          3、月度品質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品質管理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月度計劃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計劃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1計劃考核類別:公司計劃按編制者分為部門(管理處)計劃和員工計劃。職能部門、管理處工作計劃與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的'工作計劃合二為一,合并為一張計劃考核表進行編制、填報、考評。

          4.2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計劃表中考核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部門獨立完成的工作,占60%權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處及其他部門的工作事項(對其他部門、管理處的支持服務),占40%權重。

          4.3管理處(經理)計劃考核分為三部分內容,以經營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

          物業公司章程 15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門衛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財務工作制度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帳目。

          三、認真執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準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后方可領取,并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準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數據,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物業公司章程 16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衛生包干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設備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盡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系,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并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盡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復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設備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后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十七、由于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工作不負責任,粗心大意或違反以上各項工作制度,給商鋪、租戶或其它部門造成不良影響或擴大事故損失的,或由于違紀違規給物業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責任自負,同時將受到相應處罰。

          物業公司章程 17

          一、目的:

          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務于公司總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車輛

          三、車輛類別:

          3.1.本公司車輛分為售后服務車、辦公用車。

          3.2.售后服務車是指主要用于電梯維修、現場解決質量、技術問題的車輛。

          3.3辦公用車是指主要用于辦理公務和給予部門經理個人配置的專用車輛。

          四、管理職責

          4.1公司辦公室:負責車輛調配、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車輛包干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

          五、管理細則

          5.1各類車輛日常調度使用:

          售后服務車出車審批權維修部與辦公室負責人。辦公用車上班時間內由辦公室統一調度。

          5.2出現如下情況,所有車輛均可由辦公室緊急調用,手續使用后補辦:

          5.3車輛的日常保養

          5.3.1清潔衛生:司機必須隨時保持整個車輛內外清潔衛生,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5.3.2定期保養: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定期保養一次,保養點由公司確定。

          5.3.4加油:加油點由公司確定,一般情況下只準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下路途加油不得超過30公升,每月不得超過100公升。

          5.3.5行車記錄:服務用車每周由司機填寫行車記錄,并由使用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財務不得報銷相關出差費用。

          5.4車輛的維修管理:一般情況下,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維修。車輛在路途中出現故障需維修者,由司機電話告之辦公室,同意后方可維修,車輛回公司后補辦手續。

          5.5車輛的安全管理

          5.5.1車況檢查:司機每日必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并填好《車況點檢表》。對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5.5.2安全行駛: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超速、撞紅燈、無照駕駛、酒后駕駛及任意停車。

          5.5.3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由于司機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司機責任事故在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個人賠償50%。對于酒后駕車或沒經批準私自出車的,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賠償。

          5.5.4鑰匙保管:非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復制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后或司機請假鑰匙由辦公室托管專人保管;司機離職鑰匙交回公司辦公室。

          5.6辦公車輛的費用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車輛使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辦法

          5.6.1包干管理:按國家規費(年審費、養路費、保險費)、加油費、維修保養費、等涉及車輛的全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費用情況。

          5.6.1.1單車全年費用若超過包干金額,則超過部分由使用人負擔,從年終獎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單車全年費用若低于包干費,則節約部分加入年終獎金一并發放。

          5.6.1.3包干費用指標由辦公室制定下達。

          六、罰則

          6.1服務用車的司機不按要求使用車輛如:不經批準私自出車、不按規定保養車輛、酒后駕車、以及在加油、維修中營私舞弊等,一經發現,將視情節情況給與批評教育、罰款、以至于解雇等處分。6.2車輛實行費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對于因車輛問題耽誤正常辦公三次以上,收回車輛,另行分配。物業公司規章制度細則篇3

          客戶投訴須堅持五清楚,一報告的處理原則:

         。1)聽清楚:在接待客戶投訴時,應耐心聽客戶講完,聽清客戶投訴的內容,不得打斷客戶說話,更不能急于表態。

         。2)問清楚:待客戶講完后,要進一步問清有關情況,切忌與客戶正面辯駁,應客觀冷靜地引導客戶敘述清楚實際情況。

         。3)跟清楚:受理客戶投訴要一跟到底,直到問題得到解決并回復客戶為止。對不能解決的投訴,應婉轉地向客戶講清楚,并確定下次回復的時間。

         。4)復清楚:對客戶的投訴在充分了解情況后,應及時把處理的'過程及結果清楚地回復客戶,以表明客戶的投訴已得到足夠的重視和妥善的解決。

         。5)記清楚:處理客戶投訴后,應把投訴的事項、處理過程及結果清楚地記錄于客戶意見處理表內,由客戶確認后收回存檔。

          (6)報告:重大投訴,必須馬上報告部門經理和物業管理中心領導。

          2.客戶投訴處理程序:

         。1)一般性投訴:當接到一般性投訴時,將投訴情況記錄在《客戶投訴記錄表》上,及時向職能部門進行信息傳遞并立即將情況回復客戶。

         。2)通過物業管理中心處理的一般性投訴有:大廈內裝修噪音滋擾他人辦公;

          衛生間等公共設施使用出現故障和問題;客戶室內設施需要維修;客戶郵件、報紙遺失或欠收;大廈公共區域環境衛生及綠化花木問題;大廈鼠蟲害防治問題;涉及物業管理中心所提供的各類服務問題。

         。3)重大投訴:遇到重大投訴,須將投訴事項及時上報部門經理和中心領導并向投訴客戶解釋原因,確定回復時間;

          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等破壞性行為、刑事案件、客戶集體投訴(三家以上)、中央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大廈主題結構遭受破壞等。

         。4)書面投訴:對客戶的書面投訴,確認投訴性質以書面形式回復客戶。

         。5)投訴匯總:每月對投訴進行一次匯總,記錄在《客戶月投訴統計表》上,并根據客戶投訴情況,進行客戶回訪。

          物業公司章程 18

          一、目的

          規范部門員工行為,加強部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部門員工素質。

          二、適用范圍

          XX有限公司物業部全體成員。

          三、著裝規范

          1、統一著裝。

          a、著裝標準: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著裝要求:整潔、完好;工號牌(或工作證)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褲管。

          2、工作證的佩戴:

          a、進入公司范圍必須佩戴工作證。

          b、工作證不得擅自涂改、轉借。

          3、公司發放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盡快申報;并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或補領。

          四、上班時間

          1、保安上班時間為7:30-18:30.18:30-7:30。保潔上班時間7:30-16:30.8:00-17:30。

          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外出。

          3、員工嚴禁無故曠工,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書面通知部門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4、上、下班必須打卡,嚴禁代打。

          5、簽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視無效處理。

          五、公司設備設施

          1、設備設施須謹慎使用,并應保持整潔美觀。

          2、道路保持暢通,不得亂擺亂放東西。

          3、嚴禁對公司內的設備設施亂涂張貼。

          4、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5、凡故意破壞消防設備設施,一律從嚴處理。

          6、嚴禁偷盜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六、懲罰措施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20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

          3、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故意簽錯日期罰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簽到,代與被代均罰款50元。

          6、擅自涂改簽到表,罰款50元。

          7、故意弄臟設備設施或不規范使用設備設施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罰款20元。凡故意損壞公司消防、監控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應按購入價2倍予以賠償,并處以相應罰款。

          8、屢次不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人員,罰款50元。

          9、凡盜竊公司財物,除按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外,另立即開除并扣當月工資50%。

          10、凡在創業園內私自張貼,涂寫等,予以警告并罰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內容:

          到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視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視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視曠工處理。

          2、考勤須知:

          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先進行教育,屢教不改者,予以適當的紀律處分,如因此造成嚴重后果者,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對曠工者,應責成其書面檢討,并扣發其當天工資,并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兩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當天工資的20%;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或因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者,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八、文明規定

          1、所有員工應舉止文明、團結互助;對于破壞團結、拉幫結派者一經發現均作除名處理。

          2、創業園內嚴禁大聲喧嘩、唱歌、聊天。一經發現應先警告,警告無效或沖撞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開除。

          3、所有人員不得在創業園內亂丟亂扔垃圾煙頭,保護衛生成果,如有違反,罰款10元。

          4、各個崗位非值班人員禁止入內,一經發現,罰款20元。

          九、其他

          1、服從公司的規章制度和上司領導,如有不服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開除處理。

          2、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創業園或公共環境內隨地吐痰或亂丟亂扔垃圾。

          4、不得高聲喧嘩、嚴禁賭博。

          5、嚴禁盜竊,一經發現,從嚴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工作時間嚴禁睡覺、怠工、打瞌睡,因睡覺、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7、嚴禁脫崗,上下班應做好交接工作。

          8、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集會、演說或抗議,如有發現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9、嚴禁在創業園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任何原因,一律無條件開除。嚴禁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以上現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

          10、疏忽報告、聯絡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11、盡量避免在辦公區域或公共場所內吸煙。

          12、不按時填寫工作交接班紀錄或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者,罰款20元。

          13、內部開會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20元,并給予警告。

          本制度屬公司物業部相關規章制度,對于違反以上相關規章制度者將根據情況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造成重大損失者將移送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

        【物業公司章程】相關文章:

        物業公司章程06-03

        物業公司章程的范本06-28

        物業公司章程201709-26

        物業公司章程 范本05-29

        物業服務公司章程范本08-10

        獨資物業公司章程范本05-30

        物業公司章程優秀范本10-14

        關于物業公司章程范本07-01

        物業公司章程修正案06-30

        最新物業公司章程12篇04-15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