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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延期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備的,規定其名稱、宗旨、資本、組織機構等對內對外事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延期章程修正案范本 1
股東會決議
由于公司繼續經營,同意公司經營期限延長10年。
章程修正案
原第×章第×條公司經營期限:
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10年。
現改為:×××
延期章程修正案范本 2
股東會決議
某某公司20××年10月21日股東會召開會議,應到股東5人實到5人,與會股東討論后一致通過:公司的經營期限延長10年,從2009年11月1日延長至2019年11月日。
股東簽字
20××年10月21日
某某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開股東會,決議變更公司經營期限 ,并決定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 條原為:“………………”。
現修改為:“………………”。
(股東蓋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延期章程修正案范本 3
公司章程相當于幾個出資人或者股東的協議,當時的協議是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10年,如果你們還要繼續經營下去,就要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并且在營業執照期滿前申請新的營業執照。
變更公司章程的程序時: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八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公司是否修改自已的章程,法律規定由公司自已決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種民事活動,要依法進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內容更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二是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方面有法定的要求。即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要符合法定人數。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通過。在提出修改公司章程時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經修訂的章程也必須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否則,修訂后的章程無效,原公司章程繼續有效。公司章程修改后,還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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