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納稅人辦理哪些事項時必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8條的規定,除按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1)開立銀行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歇業;
(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8條的規定,除按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1)開立銀行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歇業;
(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納稅人辦理哪些事項時必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相關文章:
辦理創業貸款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04-30
稅務登記證怎么辦理06-10
辦理稅務登記證(通用8篇)07-25
什么情況下納稅人需要提供納稅擔保?05-15
開設離岸賬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09-19
公司增資必須到稅務部門辦理變更?04-27
辦理稅務事項委托書09-16
一般納稅人月末報稅有哪些程序04-30
辦理稅務事項委托書推薦02-13
精辦理稅務事項委托書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