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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29項政策“干貨”讓創業不再難
引導語:營造良好創業創新生態環境,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七大項29條扶持創業政策讓你創業不再難。
6月19日,全市創業大會召開,貫徹落實中央、省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決策部署,要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優化行政服務,營造良好創業創新生態環境,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會議印發了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大眾創業的意見》,七大項29條扶持創業政策讓你創業不再難。
壹
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現代化幸福威海建設,以營造良好創業生態環境為目標,以激發全民創業活力為主線,以構建多層次創業服務平臺為載體,有效整合資源,完善服務模式,培育創業文化,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2.目標任務
到2017年,全市每年新注冊企業不少于8000戶、個體工商戶不少于17000戶,市場主體總量年均增長16%以上,全社會創業文化氛圍更加濃厚。
貳
強化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3.進一步拓寬創業投資領域
■凡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人員開放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性住房建設等領域
■引導各類創業人員在涉韓貿易、旅游、金融、文化創意等領域開展創業
4.深化工商注冊制度改革
■深入推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先照后證”、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等便利化措施
■全面落實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政策
■對2014年3月1日前登記的注冊資本未按期到位的公司,符合認繳制條件的,允許辦理變更手續,可免予處罰
■加快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5.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編制并公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凡未納入目錄的,一律不得實施
■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規范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
■進一步下放投資核準權限,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
■在市、縣、鎮三級全面推行市場主體設立聯審聯批機制,全面推進建設工程項目模塊化審批
6.規范社會中介服務
■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規范管理
■推動中介服務機構與行業主管部門脫鉤,打破地方和行業壟斷
■加強中介服務機構誠信監管和信用體系建設
■加快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
■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指定或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實施涉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7.降低市場主體創建成本
■嚴格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全面落實有關收費減免政策,收費項目有低限設置的,均按低限標準收取
■堅持收費公示制度,確保收費政策公開透明
■對事業單位的收費服務項目以及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證章、論證等收費項目,嚴格落實政策規定
8.搭建“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
■在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建立創業服務大廳,并設立專門的創業咨詢服務窗口
■除特殊情況外,相關部門的創業服務職能都要進入創業服務大廳,并納入窗口服務范圍
■根據不同創業主體,列出創業服務清單,規范創業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實行公開承諾和網上辦事服務
■鼓勵引導風險投資、小額擔保貸款、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入駐創業服務大廳
叁
強化資金整合投入,提高創業資金使用效率
9.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
■將推進大眾創業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設立創業專項資金,用于發放創業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創業服務平臺建設、購買創業服務、評選獎勵優秀創業項目、創業導師隊伍建設、舉辦各類創業推進活動等
10.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
■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利用國家、省、市三級貸款財政貼息扶持創業政策,建立一體化經辦機制,創業者可直接在工商注冊地申請
■擴大政策惠及人群,對符合條件的各類自主創業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額度提高至30萬元
■引入多家經辦合作銀行和擔保機構,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降低擔保門檻,開展更為靈活的抵押擔保業務
11.提高創業補貼標準
■將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分別提高至5000元、2萬元
■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及在校生自主創業需租賃固定場地經營的,創辦企業給予1萬元、個體工商戶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場地租賃補貼
12.扶持小微企業發展
■全面落實國家、省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減稅降費等政策
■深入開展“扶助小微企業專項行動”
■加強對銀行小微企業信貸扶持資金投放情況的考核
■完善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發揮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擔保增信作用
■對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積極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
13.完善創業投融資機制
■引入風險投資機構,為創業者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持種子期或初創期科技型、創新型小微企業發展
■設立產業股權投資基金,重點投向新信息、新醫藥與醫療器械、新材料及制品、文化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鼓勵各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參股天使投資引導基金
肆
強化培訓指導,提升創業服務水平
14.加大創業培訓力度
■制定完善創業培訓規劃和年度創業培訓計劃
■擴大創業培訓范圍,將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人員納入免費創業培訓范圍
■建立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對接受創業培訓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
■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的合作,邀請知名企業家、投資專家、行業專家等,對創業初期和成長期的創業者開展創業指導、培訓
■圍繞經濟發展需要,加快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金融、文化創意等產業人才的培養
15.加快威海創業大學建設
■充分發揮威海創業大學在創業培訓、孵化和服務方面的作用,為各類有創業意愿的勞動者提供“創業知識+模擬實踐+實際操作+跟蹤扶持”四級創業實訓
■對完成四級創業實訓的人員,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實訓補貼
■2015年底前,在各區市和駐威高校、創業孵化基地設立創業大學分校,全市每年創業實訓總量達到5000人以上,創業成功率達到10%以上
■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培養一批優秀創業培訓師、創業咨詢師
16.扶持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建設
■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新建或依托現有各類基地(園區),采取掛牌、共建等方式,興建多類型、有特色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
■對達到市級認定標準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公辦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實行統一管理,完善創業項目的公開遴選、入駐、管理和退出機制
■提高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的配套服務能力
17.開放各類創業公共服務平臺
■加強市級科技創新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技文獻共享等公共服務平臺面向創業者提供免費服務
■整合部門資源,建立相對統一的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平臺,面向社會開放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駐威高校、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業測試機構等單位的科研設施對外開放
18.加強創業跟蹤服務
■依托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為創業者提供從項目推介到成功創業全過程的跟蹤服務,落實房租和水電費減免等扶持政策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吸引各類社會服務組織,為創業者提供項目評審、指導培訓、資金融通、風險評估等服務
■建立威海市創業服務云平臺,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創業政策咨詢窗口,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建立創業項目信息庫,為創業者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19.加快構建眾創空間
■大力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的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綜合服務平臺和發展空間
■鼓勵企業由傳統的管控型組織轉型為新型創業平臺,讓員工成為平臺上的創業者,形成市場主導、風投參與、企業孵化的創業生態系統
■制定眾創空間建設標準,對達到標準的,由同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給予適當獎補
伍
強化人才支撐,培育引進優質創業項目
20.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
■充分運用人才工作專項資金,鼓勵引導各類高層次人才攜帶科研項目和技術在我市創辦、領辦企業
■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的資助資金,并落實好配套扶持政策
21.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
■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全面落實扶持大學生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
■運用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創業基金,對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小微企業創業輔導基地內的大學生優質創業項目優先給予扶持
■建立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駐威高校在校生自主創業免擔保貸款機制
■各區市每年扶持不少于100名大學生自主創業
22.強化創業教育
■在駐威高校、職業學校全面推進創業教育
■優化創業教育師資結構,吸納有實踐經驗的創業者、職業經理人和其他專業人員加入師資隊伍
■推進創業教育示范學校建設
23.加快高校創業孵化器建設
■推進市、各區市與駐威高校共建孵化器,加強山東大學(威海)校園創業園的孵化功能,年內完成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威海職業學院創業孵化器建設
■建立高校創業指導站
24.推進“互聯網+”創業
■放寬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
■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培育發展市級電子商務基地,推動電子商務孵化器建設
■鼓勵企業開拓電子商務營銷渠道,建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25.培育引進優質創業項目
■對優質創業項目實行臺賬管理,每年遴選不少于100個優質創業項目,在經營場所、資金扶持等方面進行重點扶持
■創新優化獎補程序,對經市創業指導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的優質創業項目,在政策獎補方面按一定比例先行兌現
■鼓勵省內外知名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支持企事業單位承擔和參與國家科技研發項目,通過技術聯合、技術引進、技術更新等形式帶動創業
陸
強化組織領導,為創業提供堅強保障
26.健全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威海市創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全市創業工作
■將創業工作納入全市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實行季度評估、半年督查、年終考核
■各區市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
■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履行職責,形成合力
27.建立創業指導機構
■成立威海市創業指導專家委員會,對申請入駐孵化基地的創業企業進行評估,開展優質創業項目評審和篩選,促進創業項目和風險資金對接等
柒
強化輿論宣傳,營造大眾創業的濃厚氛圍
28.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宣傳部門和各類媒體要開辦專題專欄,組織開展大型專題宣傳報道活動
■工會、團委、婦聯、工商聯、殘聯等要發揮職能優勢,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促進活動
■鼓勵成立各類創業社團組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開展創業交流,提供創業服務
29.樹立創業典型
■定期組織威海創業大賽、優秀創業者座談會等活動,培育創業典型,發揮創業成功者的示范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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