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承諾書集合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承諾書對我們的作用越來越大,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你所見過的承諾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權承諾書集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權承諾書集合1
承諾人自愿接受贈與并承諾做到以下內容:
一、依法盡責履行職責,遵守法律和公司以及集團的制度,接受海名集團和投資人的監督;
二、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實現凈利潤不少于人民幣 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為 萬元。
三、每年接受一次集團公司的考核,具體考核辦法、程序由海名集團公司董事會制定并執行。
四、未經贈與人書面認可,不得將受贈股份向任何第三方轉讓;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受贈的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受贈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諾人全部承擔。
六、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無償將股份轉回贈與人:
1、因個人原因辭職、非公司原因被辭退、非正常原因離職等原因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x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七、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承諾人按照公司當時凈資產折算的股東權益為價格,將股份轉回贈與人:
1、承諾人在公司服務滿 年,與贈與人門先生協商后,向贈與人轉回股份;
2、承諾人在公司正常退休,自愿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 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雙方協商轉回。
以上內容承諾人將嚴格遵守,特此承諾。
年 月 日
股權承諾書集合2
本人(單位)申請以 (股權公司) 的股權投資 (被投資公司),并承諾如下:
1、本人(單位)用以出資的股權,系本人(單位)在股權公 司享有所有權的股權,權屬清晰、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不屬于下列任何情形:
(1)股權公司的注冊資本尚未繳足;
(2)已被設立質權;
(3)已被依法凍結;
(4)股權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
(5)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準而未經批準;
(6)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得轉讓的情形。
2、本人(單位)將在被投資公司登記注冊之日起一年內辦 理股權公司股東(出資人)變更登記并辦理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3、本人(單位)承擔因違反承諾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及相應 的責任。
股權出資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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