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安全承諾
為進一步加強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營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環境,更好地遵守國家和本市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我們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一、按照《xx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市政府84號令)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二、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巡查制度、夜間值班制度和消防應急預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撲救初起火災和疏散人員的.演練,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和安全方案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四、確保臨時建筑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欄和保溫材料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不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
五、根據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儲存和保管建筑材料。
六、不在建設項目中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應根據其性質設置專用倉庫分類存放。
七、施工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要在工作場所包裝和調味;建設項目不使用液化石油氣;廢棄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使用后應及時清除。
八、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用火時,應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批。取得消防合格證后,在規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操作。作業完成后,經全面檢查無火災隱患。
九、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電氣設備安裝、電焊、氣焊等。,必須由經過培訓的合格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十、不在建設項目中設置宿舍。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分隔,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的設置符合相關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暢通。不得堆放、堆放或占用臨時消防車道。
十二、在施工現場配置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供水系統,保證靈敏、有效、易用。
以上保證由我單位做出,我們會信守承諾。如違反上述保證,我單位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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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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