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漢斯·弗米爾的目的論文
漢斯·弗米爾是德國功能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所提出的目的論,不僅是功能學派的核心理論,而且對西方翻譯理論做出重要的貢獻。目的論認為翻譯是一項有目的的活動,并且以實現譯文的預期功能和效果為首要原則。本文結合翻譯實例,對目的原則、連貫原則及忠實原則進行介紹,并且對目的論做出評價。下面為大家帶來淺析漢斯·弗米爾的目的論文,快來看看吧。
【關鍵詞】漢斯·弗米爾;原則;評價;目的論
一、目的論簡述
1971年,德國著名翻譯理論家凱瑟琳娜·賴斯(Katharina Reiss)的著作《翻譯批評的可能性與限制》的發表,標志著德國功能學派的建立。賴斯將“功能”這一概念引入翻譯批評研究,并首先提出要把“翻譯行為希望達到的特殊目的”作為翻譯批評的新模式。
漢斯·弗米爾(HansJ.Vermeer)師從凱瑟琳娜·賴斯,長期從事語言和翻譯研究,曾發表過多部翻譯學作品,如《關于翻譯理論》(1983),與賴斯合著的《普通翻譯理論基礎》(1984)和《翻譯目的理論:爭論與反論》(1996)。弗米爾在他與賴斯合作撰寫的《普通翻譯理論基礎》(1984)一書中正式提出功能目的論(the Skopos Theory),認為譯者在整個翻譯過程中的參照系不應是對等翻譯理論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應是譯文在譯語文化環境中所預期達到的一種或幾種交際功能。翻譯并非僅僅是一個從原語到目標語的語碼轉換的過程,而是人類行為的一個特定模式,它有一定的目的。譯者的任務就是在不同的語言和文化群體之間搭起橋梁。弗米爾在目的.論中提出的三大原則對具體翻譯實踐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二、目的論三大原則
(1)目的原則(Skopos Rule)
在弗米爾的三大原則中,目的原則是其首要原則。翻譯的目的在于,使譯文在目標文化中發揮作用,并且能夠以目標讀者所期望的形式呈現,以滿足他們的閱讀需求。因此,翻譯技巧與策略的選擇是由翻譯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決定的。
譯者應根據不同語篇的預期功能,抓住原文意圖,并根據目標受眾的需要,靈活選擇恰當的翻譯策略。
例1:五十步笑百步
譯文:The soldiers who retreated fifty paces laughed at the one who had fallen back a hundred paces.
例1中,“五十步笑百步”出自《孟子·梁惠王上》,比喻自己跟別人有同樣的缺點錯誤,只是在程度上輕一些時,卻毫無自知之明地去譏笑別人。若將此句按其字面意義翻譯為“Fifty-steplaughsatone-hundred-step”,則目標受眾便會覺得莫名其妙。其原因在于,原文中的比喻在漢語中可以被接受,而在英語中則不行。因此,例1的譯本采用了“闡譯”,闡釋了其原本意義,即作戰時后退了五十步的人譏笑后退了百步的人,從而使目標受眾能夠理解,達到了譯文的預期目的。
(2)連貫原則(Coherence Rule)
連貫原則,指譯文要符合語內連貫的標準,即強調譯本的可讀性和可接受性,關注譯文是否能讓讀者理解,并在譯入語文化中有一定的實際意義。因此,在翻譯過程中,譯者應以目標文化中的目標讀者為導向(Nord,2001)。
例2: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
譯文1:飛越杜鵑窩
譯文2:飛越瘋人院
譯文1將美國電影片名“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翻譯為“飛越杜鵑窩”,讓觀眾對其感到疑惑不解。此翻譯失誤在于譯者沒有充分考慮譯入語文化與原語文化的差異。原文中的“Cuckoo’sNest”在英語里意為“精神病院”,而整部電影描述的是精神病院對病人人性和人權的摧殘。因此,譯文1沒有做到以目標受眾為導向,從而未能達到吸引觀眾走進影院。
(3)忠實原則(Fidelity Rule)
忠實原則是指原文和譯本之間語際的連貫,關注原文與譯文之間的關系。雖然它要求譯本應當忠實于原文,但強調其忠實的程度和形式仍然由翻譯行為的目標以及譯者對原文的理解所決定的。目的論認為,原文的功能只是提供信息,因此,僅僅把翻譯簡單地看作是把原文的語言置換成另一種語言的過程,將會導致譯文的不可讀性和不可接受性。:
例3:綠色奧運、人文奧運、科技奧運
譯文1:Green Olympics,Humanism Olympics and Tech nology Olympics.
譯文2:environmental-friendly,culture-enrichedand technology-propelled Olympics.
“綠色奧運、人文奧運、科技奧運”是我國申辦奧運會主辦權時的口號。如果譯者只是進行簡單的從原文到譯文的語碼轉換,那么得到的譯文1便會使受眾感到困惑,無法理解該口號旨在傳達的意義。相比之下,譯文2不僅傳達了原文提供的信息,而且以達到預期目標為首要任務,將“綠色”、“人文”和“科技”翻譯成三組在形式上與原文對仗的結構,使譯文2同時具備了可讀性和可接受性。
三、對目的論的評價
首先,目的論將翻譯目的作為翻譯行為的主導準則,打破了對等理論在語言層次上的局限,開辟了新的研究視角。其次,目的論強調譯本的作用,賦予了譯者在翻譯行為中,根據目的和對原文的理解而選擇翻譯策略和技巧的主動性和參與性。目的論將翻譯的焦點從對原文的忠實轉移到根據目的進行的譯文的創作。最后,目的論把翻譯活動看成是一種跨文化交際,重視目標文本在目標文化中的可接受性,從受眾的角度對翻譯進行新的審視,并且對翻譯實踐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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