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安全生產管理討論
論文關鍵詞 農機;安全生產;措施
論文摘要 介紹了農機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并提出了安全生產管理措施,以期為農機的安全生產提供。
隨著農機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機被廣泛地應用于生產和新建設,在現代農業中起著主導性作用。因此,農機在數量上逐年上升,機型種類日益增多,作業范圍日趨廣泛;但農機事故也在不斷上升。充分發揮農機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農機綜合能效,及時消除農機事故隱患,降低農機事故率,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這是農機安全管理部門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1農機安全生產管理隱患
1.1道路的農用車輛
主要有拖拉機(手扶、小四輪及大中型拖拉機)和三輪、四輪農用運輸車。農機安全管理部門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拖拉機駕駛員培訓法》(以下簡稱《培訓法》),對這部分車輛和駕駛員實施安全管理。拖拉機的轉向性、制動性和穩定性較其他車輛差、噪聲大、易疲勞、運輸安全系數低,其在從事道路運輸過程中較其他車輛更易發生事故。為此,在國家制定的交通、農機安全管理法規中,均對拖拉機載人做了禁止和限制性規定。但在我國廣大農村,由于交通不便,一些群眾為了一時方便,搭乘拖拉機的行為時有發生,而重特大農機事故中,大多數都與拖拉機載人有關,這樣的事故案例屢見不鮮。另外,超載運輸也是造成農機交通事故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超載易導致方向失控、制動失靈、在爬坡時車輛易向后滑,極易發生事故。
1.2農田作業(包括農副產品加工)的農機
農田作業的農機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視。人們往往認為農田作業簡單,會操作就行,不會發生事故,其實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從事農田作業的與從事道路運輸的車輛相比,雖然相對發生事故的機率較低,但前者的數量遠遠大于后者(前者是后者的十幾倍),且作業有一定季節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較大,如我縣每年有近百起農機農田事故。因此,對出事農田作業的農機安全管理工作同樣不能放松。
2農機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2.1培養一支駕駛操作技術過硬、法規意識強的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隊伍
農機安全監理部門要按照《條例》和《培訓法》的要求,對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全面的業務知識和駕駛操作技能培訓,嚴把考核、發證與年審關,并定期組織他們學習有關法規,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把他們培養成合格的駕駛操作人員,使他們能夠在農機化作業中,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導作用,為農機安全生產作出應有貢獻。
2.2要大力宣傳,全民動員,營造人人共同遵守《條例》的良好氛圍
對農民朋友還應該加強農機安全作業常識宣傳,使他們能夠知道農機安全常識,了解農機安全常識,在生產中遵守安全規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過失造成的農機事故。無論是農機交通事故還是農田作業事故,第三者的過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別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為此,《條例》第四條明確規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活動有關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睆纳鲜鲆幎ǹ芍稐l例》既要求機動車駕駛員遵守,也要求每個公民遵守。對于農機從事農田作業,凡是參于作業人員和周圍其他人員,都必須遵守農機安全作業規章,確保安全生產。
2.3督促機主按時參加農機年檢,并進行定期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對可能存在事故隱患的零部件及時進行更換,保證農機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要求駕駛操作人員養成作業前檢查農機技術狀況,特別是對影響作業安全的零部件檢查的良好習慣,從而在農機本身的技術狀況方面保證作業安全,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4充分發揮農機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大對農機違章作業的監督檢查力度
監督檢查是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的重要職責之一,也是加強農具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落實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遵守《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有力保障。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應經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對農機交通安全進行檢查,特別是對鄉村道路農機交通安全的檢查。目前,鄉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一個盲區,交通管理職能部門把監管和整治的主要精力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國道、省道、縣道及城鎮街道等交通要道上,無暇顧及鄉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農用機動車主的法制觀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識差,他們趁有關部門疏于管理之機從事違章運輸,甚至非法從事客運,從中牟利。于是無證行駛、違章載客、超載、人貨混裝等違章現象泛濫;加之鄉村道路的路況環境使農機使運輸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另外,農機安全管理部門還應在農忙季節,集中精力對農機農田作業進行監管,全方位保證農機安全生產。
2.5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應依照《條例》規定,本著以責論處的原則,處理農機事故
從事交通運輸的車輛之間,車輛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比較易認定。但對于拖拉機違章載人所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處理機關一般都認定駕駛員負全責。其實,這樣劃分事故責任是不客觀的,更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縱了一些違章搭乘拖拉機者的行為!稐l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貨運汽車掛車、拖拉機掛車、平板車、起重車、自動傾卸車和罐車不準載人”。根據這一規定,利用拖拉機載人的駕駛員和搭乘拖拉機的人員其行為都是違反《條例》的。概括起來,拖拉機載人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情況:一是駕駛員主動要求行人搭乘;二是行人主動要求駕駛員同意搭乘;三是行人強行搭乘。因此,事故處理機關在處理拖拉機違章載人事故時,應根據《條例》規定,根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參照上述3種不同情況來劃分駕駛員與搭乘者的責任。這樣對駕駛員和違章搭乘者都能起到一定的和警示作用。對農田作業農機事故的處理,應按照《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以責論處,以便教育廣大農民朋友人人都要遵守安全規定,及時消除各種農機事故隱患,確保農機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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