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建筑與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對比分析論文
低碳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建設
低碳建筑評價指標體系應以此為基礎進行設置。以重慶市《低碳建筑評價標準》[10]為例,低碳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從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角度對建筑性能進行評價,對規劃、設計、施工、運營、拆除與回收利用階段進行過程控制,該標準針對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進行分別評價,評價指標體系從碳源、碳匯2個方面進行全面考慮,由建筑低碳規劃、低碳設計、低碳施工、低碳運營、低碳資源化5類指標組成,每類指標分為3個等級,即必須達標、選擇性達標及優選達標。低碳建筑指標體系簡圖如圖1。
低碳建筑與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對比分析
以重慶市《低碳建筑評價標準》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11]為例,分析低碳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及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的異同點。重慶市《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J/T50-006-2009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運營管理6類指標組成,每一類指標包括控制項、一般項與優選項。
在資源和能源基本利用以及基本環境營造方面,2個標準基本相似,不同的是,綠色建筑在建筑環境性能營造方面的條文較多,而低碳建筑則設置了詳細資源能源消耗的條文,強化了生命周期前期(包括建材的生產和運輸、施工營造)內容,突出了生命周期建筑的碳排放性能。根據上述圖表可知,低碳建筑評價體系相對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在建材生產、建材運輸、施工運營等建筑生命周期前期關注度較高。
此外,低碳建筑評價指標體系注重于數據清單的提供,包括能源消耗數據、建筑材料數據、水資源消耗數據、綠化系統數據,作為建筑碳計量分析的依據,并建議參評建筑進行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分析,為低碳建筑的發展提供數據支撐。
結語
低碳建筑和綠色建筑均是在節能建筑基礎上對建筑可持續性能更高的要求。首先低碳建筑和綠色建筑必須是節能建筑;其次,低碳建筑和綠色建筑有一定的一致性,兩者均是從建筑生命周期的視角來審視營造建筑環境過程中的資源能源消耗情況;再次,低碳建筑和綠色建筑互為補充,綠色建筑關注的`是資源能源消耗的基本情況以及營造的環境水平,低碳建筑著重強調建筑在營造建筑環境過程中資源能源消耗的,以及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的“低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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