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租房補貼條件
住房補貼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申請公租房補貼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申請公租房補貼條件
1、面積標準: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建筑面積每人17平方米。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是保障家庭成員以擁有市內四區及高新區戶籍和居住證的人口分攤面積。無房人員: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務工人員并且在本市無房的。才可以享受公租房補貼。
2、收入限制:對于高校畢業生,沒有收入的限制,只要在南京市沒有住房或住房標準低于人均15平方米的,都可到所在人社部門申請租賃補貼。而外來務工人員要想申請租賃補貼,住房和收入都要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標準,目前南京市的標準是人均3074元,一家庭為單位,在南京市沒有住房”的要求,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拓展:
一、申請了公租房可以取住房補貼嗎?
1、在以前公租房,只有一種實物配租的方式,即給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人實物配租。而《意見》出臺后,公租房實行實物配租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物配租是租政府的房子。而貨幣補貼是拿到政府補貼后可在租賃市場一租房,什對保障家庭的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別化租金補貼機制。這兩種補貼方式,只能享受其中一種補貼方式。
2、申請公租房和住房補貼只能享有一種方式。如果你在申請公租房前領取了公租房的住房補貼,那么在申請公租房成功后,就不要在領取住房補貼了。應該把住房補貼讓給其他居住更加困難的居民。具體的可以到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咨詢相關政策。
二、辦理流程
1、申請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公共租賃住房公開搖號配租活動,完成輪候家庭意向登記,確定入圍家庭后,入圍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
2、審核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審,通過審核的家庭獲得租金補貼資格。參加搖號未選到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補貼資格自通過審核之日起一年內有效,超出一年的需要進行復核。
3、發放
按照“租補分離原則”,承租家庭交納租金后,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再依照規定按月向承租家庭發放租金補貼。租金補貼的發放管理主要通過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及銀行系統實現。公租房產權人每月5日前在系統中確認承租家庭上月租金交納情況,區縣住保部門通過系統確認租金補貼應發明細,并于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上月租金補貼直接劃入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條件的承租家庭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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