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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醫療保險繳費指南
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溫州醫療保險繳費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繳費比例
城鎮職工: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按全省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申報
1、職工醫保一檔
用人單位以當月應按職工醫保一檔標準參保的在職人員工資總額的8.2%(其中住院統籌5.2%、門診統籌3%),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
職工本人按本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2%,由參保單位在其工資中按月代扣代繳;
2、職工醫保二檔
用人單位以當月應按職工醫保二檔標準參保的在職人員工資總額的3%,按月繳納住院統籌費。待條件成熟時,探索建立職工醫保二檔個人賬戶,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具體繳費標準另行制定;
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應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參加市區職工醫保一檔,按本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0.2%,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
第九條參保人員應同時參加職工大病醫療救助統籌。大病醫療救助統籌月繳費標準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2%。其中,溫州市區暫按下列標準和方式繳納:
(一)在職人員每人每月5元,由參保單位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按月繳納;
(二)靈活就業人員每人每月5元,按月繳納;
(三)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1元,由養老保險金(退職金)發放單位代扣代繳,按月繳納。
繳費額度
居民醫療保險繳費額度:
1、溫州市區(不含洞頭區)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按每人1740元確定,其中個人繳納580元,財政每人補助1160元
2、持有效期內《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困難家庭救助證》、《溫州市殘疾人特困證》家庭中的成員或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居民以及孤兒,個人不繳費,其城鄉居民醫保費由財政全額補助
計算方式:
繳費基數X繳費比例=需繳納費用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額度:
上一年度全省社會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月省平工資)為5960元,住院醫療統籌封頂線為6倍年省平工資即2020年度住院統籌封頂線為429120元。
單位繳費費用為5960×8.2%=488.72元(元)
個人繳費費用為5960×2%=119.2(元)
靈活就業人員:
個人繳納費用為5960X10.5%=625.8(元)
繳費方式
單位與個人相結合繳交:
由單位與員工負責繳交醫療保險費用(單位與員工按各自承擔比例相結合繳交醫療保險費用),單位一般通過賬戶轉賬渠道進行繳交。
各區醫保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鹿城區0577-88129816/56987615
甌海區0577-88591986
龍灣區0577-85987026/86381560
經開區0577-85851792
洞頭區0577-59388323。
繳費年限
溫州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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