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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定期待遇申領辦理時間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常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定期待遇申領辦理時間,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具體時間以各街道(鎮)人社所工作時間為準
一般為: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服務對象
1.申請城鄉居民養老退休待遇人員:參保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且繳費年限滿15年、未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可申請領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
符合規定條件可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在達到規定條件當月提出申請,經核準后次月領取養老金;
2.“知青半家戶”和六十年代精簡下放職工。
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怎么辦?
參保繳費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前補繳費或后延繳費至滿15年后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愿前補繳費或后延繳費的,可書面申請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退還本人。
城鄉居民領取養老金手續:
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需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常州市市本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申領表》,經初審,報送區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辦理領取養老金待遇手續,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
未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能否享受基礎養老金?
2015年6月30日前,已經按規定享受了基礎養老金的,仍按規定繼續執行;2015年7月1日后,不再新增未參保繳費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的人員,但2015年6月30日前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員,2015年7月1日后仍可辦理申領手續,并從辦理手續次月起領取基礎養老金。
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的領取有什么規定?
2015年6月30日前已經享受了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的仍按規定繼續執行;2015年7月1日后不再新增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的人員,但2015年6月30日前已經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員,2015年7月1日后仍可辦理申領手續,并從辦理手續次月起領取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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