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本科人才補貼指南
補貼必須與政府或公共機構相關。即便不是國家權力機構,只要行使政府職能,即屬于政府范疇。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次一級的政府。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蘇州本科人才補貼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總體要求樂居方能樂業。
加強人才樂居保障既是提升人才競爭力的現實迫切需求,也是提升城市品質的長遠戰略舉措。
實施人才樂居工程要緊緊圍繞蘇州勇當“兩個標桿”、落實“四個突出”、建設“四個名城”的決策部署,堅持政府引導、市縣聯動、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實現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多元化投入,分層分類解決各類人才的居住需求,力爭首購住房保障率、過渡居住保障率“兩個100%”,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在蘇創新創業,為蘇州推動高質量發展、爭做“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先行軍排頭兵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統籌推動、因地施策。
根據人才規模、結構、分布、需求等情況,綜合考慮產業特征、房價水平和工作基礎等因素,強化宏觀調控,科學合理規劃,保證供需平衡,努力實現既滿足人才需求,又防止盲目建設,打造樂居樂業、近悅遠來的人才環境。
2.分層保障、適度普惠。
針對人才的居住需求,堅持分層次保障,為各類人才提供更為適切的樂居選擇。堅持統籌兼顧、以用為本,提高政策的普惠性,提升首購滿足度、租賃便捷度,增強人才樂居的獲得感和可預期性。
3.市場導向、多措并舉。
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通過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撬動社會資本投入。采取租購并舉、以租為主、租售補相結合的方式,構建系統完備、形式多樣的人才樂居保障體系。
三、適用對象人才樂居工程適用于我市各類企業和列入支持目錄的公益類事業單位,首次從蘇州大市以外全職引進,且個人及家庭在蘇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的相關人才,主要包括五類:
1.頂尖型人才(A類)。
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或稱“院士”);以及其
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2.領軍型人才(B類)。
省“333工程”一、二層次培養對象;姑蘇人才計劃資助的領軍或相當于領軍人才;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等。
3.拔尖型人才(C類)。
“四青”人才。
4.骨干型人才(D類)。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或相當職務者;留蘇創新創業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層次培養對象;新引進的年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5~10萬元的高管和技術骨干;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5.儲備型人才(E類)。
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緊缺專業目錄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符合各地緊缺工種目錄和相關條件的高技能人才;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技人才;自主創業并帶動3人及以上就業的普通高;蚵殬I院校畢業生。蘇州本地普通高;蚵殬I院校畢業生在蘇就業創業的,視同為引進。
四、樂居方式
1.樂居購房貼。
支持A類、B類人才自購商品房,A類人才可按“一事一議”給予最高500萬元購房貼;B類人才給予最高250萬元購房貼。獲得購房貼所購商品房,應當滿一定年限后方可上市交易。
2.樂居優購房。
各地可結合實際,探索建設一定數量的人才優購房,重點面向C類及以上人才優惠出售,并應設臵一定的限制轉讓期。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擴大受惠面。
3.樂居優租房。
各地、各單位籌建的人才優租房,重點向D類及以上人才配租,有條件的也可向E類人才提供。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租金應低于同類區域市場平均租金,A類、B類人才可免租金入住。
4.樂居租房貼。
A~D類人才可分別給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貼;E類人才,按博士(正高級職稱)不低于800元/月、碩士(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中級職稱、技師)不低于400元/月給予租房貼。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補貼期間,入選相關人才計劃享受待遇或獲得購房貼的',停止發放租房貼,并作相應扣除。獲得優購房或優租房的,停止發放租房貼。退出優租房繼續申請租房貼的,享受時限作相應扣除。
5.樂居直通車。
A~E類人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戶籍、個稅和社保繳納時限等限制。
6.樂居助力貸。
A類、B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4倍。C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2倍。符合專項人才計劃和政策的人才,按照相應文件執行。按照引進地區或單位的政策,已享受安家費、住房等類似待遇的,—般不重復享受購房貼、租房貼。同一人才同時符合貨幣補貼和實物配臵的,只可選擇一種方式,不得同時享受。同一人才涉及不同人才類別檔次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夫妻雙方都符合條件的,貨幣補貼可疊加享受,實物配臵僅可按一套配租(配售)。
五、保障措施
1.加大人才樂居投入。
市縣兩級每年應足額保障人才樂居工程投入。按照屬地化原則,各類人才的樂居保障由單位所在地統一負責落實。對縣級市和市轄區分別按人才住房建設新增總投入的10%、20%給予獎勵,由住建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后撥付。市轄區所涉貨幣補貼按人才所在企事業單位稅收征收級次分擔,在市本級的由市級財政承擔50%,由所在區審核后先行發放,市級財政按實撥付。涉及姑蘇區獎補比例另行確定。符合市級以上專項人才計劃和政策的人才,仍按原有文件規定的資金渠道分級承擔。
2.加強人才住房規劃。
各地應綜合考慮城市發展規劃、人口變化趨勢、人才引進需求、區域住房存量等情況,合理確定人才住房建設規模和布局,項目選址應綜合考慮教育、醫療、交通、產業等公共配套。每年新增居住用地中,應優先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標用于人才住房建設。政府投資建設的用于人才保障的公共租賃住房,可采用劃撥方式供地。
3.加大人才住房供給。
人才住房由各地負責建設,可采用建設、購買、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重點籌集人才優租房。鼓勵探索采取市場化方式整合社會房源,納入優租房保障體系。各地新增招拍掛出讓的商品住宅項目,可視地塊情況擇優配建一定比例的人才優租房或優購房。新建或擴建的各類產業園區、創新載體,應就地配建或就近建設人才優租房。符合條件的人才優租房適用保障性住房的優惠政策。
4.鼓勵用人單位自建。
鼓勵人才聚集的大型企事業單位、開發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前提下,經政府批準并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后,可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人才公寓(公共租賃房)。
5.加強人才優租房管理。建立人才優租房準入、分配、退出、監督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優租房事業長遠發展的管理規劃。用科學理念和先進技術進行規范管理,健全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讓各類人才租得放心、住得安心,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六、工作機制
1.領導機制。
由各地政府牽頭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組織、人社、科技、住建、規劃、國土、財政、物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各司其職、通力配合,協商研究涉及的重大事項,推進人才樂居工程的組織實施。
2.分工機制。
對人才的資格認定,A類、B類由市級人社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和發布目錄,各地負責政策落實;C類及以下人才由各地制定目錄,報市級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再進行資格認定和政策落實。對人才住房的保障,由市級住建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住房制度和調控政策,加強統籌指導,各地年度建設計劃報市級住建部門備案。各地應暢通信息反饋渠道,及時解決人才樂居的合理訴求。
3.考核機制。
將人才樂居工程實施情況納入各地黨建述職和人才科技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相關部門履職情況納入機關部門績效管理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
4.監督機制。
建立人才樂居工程信息共享機制,杜絕重復享受、騙租騙購、轉租轉賣、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等違規違法現象。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系統。除追回相應補貼或住房外,按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單位申請各類人才政策的資格。對不符合政策享受情形的,及時進行調整。以往政策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細則。
蘇州本科人才補貼政策如下:
一、有來蘇就業意愿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后可申請辦理落戶,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1、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二、蘇州人才引進政策:
1、蘇州工業園區發布了《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操作辦法》,在園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學歷為本科及以上且在蘇州市無自有住房,或為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可申請優購房;
2、蘇州相城區開啟人才購房綠色通道,來我區工作滿3個月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及以上人才,可憑人才證明在區內購房不受戶籍、社保、積分等限制條件的影響;
【蘇州本科人才補貼指南】相關文章:
蘇州碩士租房補貼申請指南03-31
蘇州太倉人才引進落戶指南03-09
泰州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指南03-03
蘇州市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條件03-06
蘇州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指南03-04
蘇州本科生租房補貼辦理流程03-16
蘇州本科生租房補貼申請流程02-09
合肥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03-13
杭州灣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03-02
廈門高學歷人才生活補貼領取指南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