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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工傷保險客服電話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青島工傷保險客服電話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青島工傷保險客服電話
青島工傷保險咨詢電話可以撥打青島社保咨詢熱線:0532—12333。
二、青島工傷認定辦理材料
。1)職工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書(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受傷害職工的有效身份證明;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
。4)用人單位事故調查報告書(個人申報的不必提供);
。5)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附身份證明復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初診病歷、住院病歷,屬職業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鑒定書。
(7)其它特殊情況需要提交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認定流程
申請—審核—受理—調查—結論。
1、申請人備齊規定資料前往社保機構提供工傷認定申請;
2、機構工作人員受理資料,并對資料進行審核;
3、材料完整當場出具《工傷認定接收材料清單》,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4、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補齊需要補正的材料;
5、工傷認定機構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并送達申請人;
6、經審查和調查取證,工傷認定機構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7、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文書送達受傷害職工/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四、注意事項:
1、自發生工傷事故或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超過一年未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予受理,由此發生的待遇問題由受傷職工或其親屬、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或對工傷認定終止決定不服的,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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