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上班時間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福州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上班時間,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福州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上班時間
1、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本部
上班時間為:冬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駐市民服務中心辦理點
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除國家法定節日外,周末均正常上班)。
3、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駐晉安區市民服務中心辦理點
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周一至周日無休正常上班(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福州市不動產網上辦事指南
申請人需辦理上述五種登記業務的(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即一手房辦證)、個人二手房轉移登記(即個人二手房過戶)、房屋抵押權首次登記、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這五種業務包含不動產業務的80%),只需登陸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隨時隨地皆可利用外網申請系統進行不動產登記申請,了解辦理進度和網上審核結果。
業務需要修改或者補件的,也只需要通過外網申請系統操作即可。
網上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即可準備相關材料,在約定時間內到現場核驗窗口,配合核驗人員完成材料核驗工作,即可繳納(稅)費領證離開。
拓展閱讀:不動產登記的步驟
不動產登記一般按照以下步驟進行: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還可以進行實地查看或者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哪些情形下需要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不動產登記?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共同申請是不動產登記申請的一般方式,主要適用于因法律行為而產生物權變動的'情形,如房屋買賣、交換、贈與、抵押等。
哪些情形下可單方提出不動產登記申請?
以下情形可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不動產登記:
。1)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2)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4)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5)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6)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否申請不動產登記?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需要提供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有關監護關系等材料,因處分不動產而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被監護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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