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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補貼泛指政府付與服務設施的全部款項,包括對實際服務設施的補償及純津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金華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條件
浙江省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殘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勞動年齡段殘疾人(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或本人收入狀況核定,由民政部門按照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認定辦法所核定的困難殘疾人)。
下列殘疾人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ㄒ唬┻`法犯罪,正在執行監禁刑罰的;
。ǘ┘{入特困人員供養的;
。ㄈ╊I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的;
。ㄋ模┫硎芾Ь硟和旧钛a貼政策的;
。ㄎ澹┢渌幎ú荒芟硎芾щy殘疾人生活補貼的。
申報材料
。ㄒ唬┘彝ト司杖朐诘捅藴150%以下的殘疾人本人辦理
1.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2.浙江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表
3.監護人代辦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
(二)本人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勞動年齡段殘疾人
1.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2.個人經濟狀況核定書
3.浙江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表
4.監護人代辦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可通過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殘聯或鄉鎮殘聯窗口提交申請,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和“浙里辦”APP中通過“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事項進行網上申報。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應由殘疾人本人、監護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本人或監護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所在村(社區)代為提出申請。
2.鄉鎮(街道)收到申請后,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殘疾程度以及收入、低保狀況進行核實,提出初審意見,未通過初審的應告知并說明理由。
3.縣(市、區)殘聯收到初審意見之后,對申請人的殘疾狀況進行審核,審核工作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合格的申請轉送同級民政部門審定。
4.縣(市、區)民政部門根據殘疾人及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定,審定工作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審定結果反饋同級殘聯。通過審定的名單應按規定公布,未通過審核、審定的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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