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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新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辦理條件是什么
補貼必須授予被補貼方某種利益:一般認為這種利益是受補貼方從某項政府補貼計劃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大鵬新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辦理條件是什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大鵬新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辦理條件是什么
1.申請人在2016年3月22日以后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部門或大鵬新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人才引進,引進日期以招調通知、畢業生介紹信、博士后接收函或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落款時間為準;
2.申請人已全額獲得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且未申請或領取除大鵬新區外的深圳其他區(新區)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
3.申請人辦理人才引進后一直在大鵬新區工作,在大鵬新區連續繳納社保不少于12個月,且不存在跨區調動的情況,現仍在職。申請續發的,在大鵬新區連續繳納社保累計不少于24個月(不含補繳)。且兩年內不存在跨區調動的情況,現仍在職;
若申請人所在單位為大鵬新區認定的上一年度重點企業或具有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的單位,且社保關系在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直屬分局,視為在大鵬新區繳納社保。
4.申請人所服務單位須在大鵬新區依法注冊、登記且正常運作;
5.申請人為非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6.申請人應當在取得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2年內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資格。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本人或單位經辦人向新區行政服務大廳綜合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綜合窗口工作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確認無誤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
3.新區組織人事局次月對上月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審核過程中,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由窗口人員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核。(35個自然日)
4.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10個自然日)審批不通過的及公示有異議且異議成立的,新區組織人事局通過網站公示、電話、短信等方式于2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申請人。(不計入承諾時限)
5.審批通過后,符合發放條件的申請人員名單按批次在大鵬新區政府在線網站和申請人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6.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且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組織人事局按財務相關規定撥付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至指定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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