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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海口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海口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
1、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2、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當月辦理申領手續,失業保險金次月便可發放到位。
3、受理時間:每月1日—17日(工作日)受理。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久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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