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證簽注申請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深圳居住證簽注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居住證簽注申請條件
1、是同時滿足繼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即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和繼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即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
2、是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
3、是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
拓展:
一、申請材料
1、個人申請需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2、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注的,應當到所在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學校的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承辦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
二、辦理時限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在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
三、簽注時間。
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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