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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成都居住證的辦理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成都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1、來蓉人員在蓉滯留24小時以上的,應當由本人或者用工單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機構按照《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辦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員會申報居住登記;
2、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6個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居住地詳址受理機構審核后,可以發給《成都市居住證》:
(1)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等條件之一的;
。2)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
拓展:
一、申報登記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二、辦理流程
1、申報登記。
。1)現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申報。
。2)采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流動人口信息采集點進行申報。
。3)網絡自主申報:自行通過微信、PC、APP等,登陸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系統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2、申領居住證: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現場提交辦理材料、填寫申領表,申領居住證,審核通過后領取《領證通知單》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注:也可提前下載表格并填寫。
(2)將《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并審核;
。3)派出所前臺民警審核合格后錄入信息,打印領證通知單交申請人。審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3、領取居住證
當場領取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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