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臨時居住證的辦理條件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臨時居住證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應當在到達居住版地3日內,權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派出所設立的社區(居民),企事業單位登記點或者受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居住登記。
臨時居住證辦理需要以下材料:
1、《市居住證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數碼照相回執(申請人到有開通網上認證的照相館拍攝數碼照相并取得照相回執)。
臨時居住證辦理程序:
1、流動人口先配合協管員進行信息預采集,然后憑《辦證通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到受理點辦理申領手續。
2、流動人口交驗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是否齊全無誤。對材料不齊全的或有錯誤的,應當告知流動人口,待流動人口補齊材料后再予以辦理。
3、流動人口到指定地點補充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拍照、繳費、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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