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失業再就業規定
政府一向重視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問題。近年來, 國家出臺了多項政策舉措,促進勞動者失業后再就業。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失業再就業規定的相關介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失業再就業相關規定
1、稅收減免政策。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符合規定免稅項目范圍的(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列項目),在規定期限內給予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等項稅收優惠政策。
2、工商登記優惠政策。下崗職工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開辦私營企業的,在開業一年內,減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費;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三年內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費等。
3、行政性收費優惠政策。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3年內可免收行政性收費。下崗職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家庭手工業或開辦私營企業的,工商、城建等部門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業一年內減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費等。
4、信貸優惠政策。對積極吸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中小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等就業實體的,以及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濟或組織起來興辦服務型企業的,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適銷對路、符合貸款條件,有關商業銀行和信用社要積極給予貸款支持,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優先安排此類貸款。
失業后再就業登記
拿著失業證去申請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取消失業登記,把個人檔案改為就業狀態。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后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未申領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領取,可再次申領。
領取失業金期間再就業的不可以領取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再就業不能領取。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失業再就業規定】相關文章:
失業再就業補貼10-17
失業再就業補貼領取流程04-02
失業再就業有什么流程11-13
失業再就業補貼怎么申請04-02
淺談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04-12
失業保險的有關規定04-05
失業再就業補貼是什么意思04-02
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又獲稅收優惠11-11
河北香河多舉措幫助失業人員再就業03-15
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規定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