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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職業資格人員落戶南京人才服務中心材料
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家職業資格人員落戶南京人才服務中心材料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國家職業資格人員落戶南京人才服務中心材料:
1、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3、經市人社部門蓋章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外省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時需提供當地人社部門的發證證明);
4、就業的提交勞動(聘用)合同,創業的提交本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5、社保繳納證明(對繳費年限無要求);
6、人才服務中心同意落戶意見書。
拓展:《南京市積分落戶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戶籍制度改革精神以及“放管服”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人口服務和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江蘇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穩定就業和生活的非南京戶籍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申請積分落戶的,適用本辦法。
國家、省對落戶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積分落戶,是指按照積分指標體系要求,對申請人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賦分,達到規定分值,可以將申請人戶口遷入本市城鎮地區。
第四條積分落戶遵循區域統籌、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市公安部門負責牽頭實施積分落戶工作,建設積分落戶信息管理系統,做好積分審核匯總、落戶資格確定等相關工作,指導各區公安機關做好申請受理、資格初審、落戶辦理等工作。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類職業資格、社會保險、表彰獎勵等積分審核。
市發展改革、教育、規劃和自然資源、稅務、知識產權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別負責征信、學歷證書、住所、納稅、科技成果等積分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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